内容出处: | 《黎副總統政書》 古籍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17699 |
颗粒名称: | 致各省都督民政長 |
其他题名: | 中華民國二年七月十二日 |
分类号: | D693 |
页数: | 2 |
页码: | 十-十一 |
摘要: | 该文是给各省都督民政长的电文,文中提到陈都督提出正大钦佩的提议,元洪接到各都督的电报时也曾经犹豫顾虑,但考虑到选出总统一事必须限于选举何人,否则会侵犯权利、违法、越俎代谋。制定宪法也是如此。当此千钧一发之际,匹夫有责,若置身政界便剥剥夺其请愿的权利,只有束手待毙,听国会之亡国。立法机关悍然专制,国家就会灭亡。元洪对于国会原不敢轻率陈词,前次联合电文是因为李督等电院反对不得不发表意见,此次又承各都督相属心所称为危不敢自好诸公如果有救时之术使国会幡然改变即请立罢前议藉副陈都督郑重立法之心无任期待。 |
关键词: | 陈都督 元洪 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