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條 鑛務委員之責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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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清鑛務章程附章》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5843
颗粒名称: 第三條 鑛務委員之責任
分类号: D922.62
页数: 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大清矿务附章的第三条规定了矿务委员的责任。
关键词: 矿政局 矿务委员 责任

内容

鑛務委員之責任
  一應照鑛章所定辦法代具稟開鑛人轉達各事
  二應照鑛章所定辦法代具稟勘鑛人轉達各事
  三如具稟人願請註銷所具之稟或稟加減或稟改正所
  請鑛界應照定章代爲稟達辦理
  四以上各稟除應隨時轉達外按每月初十日之內仍應
  將上月所辦一切鑛務事宜詳細具報總局
  五鑛務委員應將駐紮辦公地方並每日辦事時刻宣布
  鑛商俾各周知
  六遵奉鑛務警察法律隨時查勘已經施工之鑛區

知识出处

大清鑛務章程附章

《大清鑛務章程附章》

本书为大清矿务章程附章,共七十三条,内容包括各省矿政局派员分理矿务、矿物委员应回避条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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