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會禀督憲擬定津郡錢商滙票辦法請立案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5818
颗粒名称: 天津商會禀督憲擬定津郡錢商滙票辦法請立案文
分类号: D922.28
页数: 2
摘要: 该文是天津商会向督憲禀报关于制定津郡钱商滙票办法并请求立案的申请。津郡的钱商滙票交易存在一些问题,近期出现了持票人不按期交款或以种种借口推諉的情况,导致涉诉和倒闭风险。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商会拟定了照票时注明交款期限并加盖戳记的办法,旨在确保按期交付款项,避免任意推諉。商会请求督憲将这一拟议立案,并转交司法机构执行。总的来说,该文是天津商会关于制定津郡钱商滙票办法的禀报,并请求立案。
关键词: 商务 天津商会 督宪

内容

敬禀者現據津郡衆錢商禀稱竊查津郡及各埠銀錢川換向以取條滙票爲據所有取條滙票俱註明
  限期交款每持據照票均由交款家註明某日交付爲憑乃近來有已經照票註明某日交款或因出票
  之家荒閉以及轇轕等事由此藉口竟不交付任意推諉有因此涉訟者有因此牽掣倒閉者種種可慮
  實於市面大局甚有妨礙今集同業公同擬定照票時註明某日照交添蓋戳記其文曰某字號照票圖
  章永遠遵守以昭公允以上所議以照票註明交款期限加蓋戳記至期交付萬無藉口推諉係指代交
  票款之家而言惟在本埠甲號出票向外埠甲分號照交卽係本號之票照票後無論如何均應照付不
  得稍有藉口卽以昭信守也此係公同認可擬以爲例特恐日久玩生爲此公懇商務總會憲大人允准
  立案實爲公便上禀等情查各埠滙票商家交易之大宗往往因有轇轕照票後任意推諉因而齟齬涉
  訟者層見疊出殊非愼重交易之道茲該商擬議各節實爲切要之計似應照准立案以保商業而重信
  義除飭候示外理合禀請制軍大人查核立案並請轉行司法各廳局一體遵照實爲公便

知识出处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本书为稀见清光绪末年清朝廷新政档案资料集。全书共七册,凡收公文数千件,诠释了清末新政的内容和思路。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