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古籍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15652 |
颗粒名称: | 灤礦事實紀略 |
分类号: | D922.62 |
页数: | 3 |
页码: | 四十三-四十四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滦矿(开平矿)事件的始末,包括张京卿(张燕谋)为了保全开平矿,误以为改名为中外合办公司可以保矿,以及德璀琳、胡华等人把持开平矿的情况。文章还介绍了张燕谋与胡华签订的合同和草约,以及津贴债票等情况,并指出胡坚坚持不退让,最终被英按察使佑斯君判令将各产业送回原吿的判决结果。 |
关键词: | 官矿公司 滦矿 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