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古籍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15602 |
颗粒名称: | 督憲楊准農工商部咨請飭查林鳳鈞陳國楨所指礦界札飭礦政調査局核覆文 |
分类号: | D922.62 |
页数: | 2 |
页码: | 四十八 |
摘要: | 本文主要内容为农工商部接到了林凤钧等商人关于青龙涧矿界的禀告,声称他们添领了三矿界,使其边径相连,并请求赐予验收和加给续添矿照。同时,商人陈国植也禀告了该商人的行为,声称该商人禁止金窝沟勘矿并声称矿界并禀办日期等。农工商部已经先后抄录原禀原图,并咨请转饬并案查明声覆。现在该商人再次禀告了前情,除了将该商人照费暂存并批示遵照外,还应当抄录原禀原图,并咨行贵督查照转饬并案查明见覆以凭核办。最后,札到该局即便并案査明具覆以凭核咨。 |
关键词: | 工商部 调查 覆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