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古籍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15577 |
颗粒名称: | 督憲楊准農工商部咨職商宋發祥等稟辦磁州煤礦請飭查覆札飭礦政調查局遵照文 |
分类号: | D922.62 |
页数: | 3 |
页码: | 十九-二十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督宪杨批准了农工商部的咨文,要求调查职商宋发祥等人在磁州煤田的申请。该申请称,他们于光绪十四年四月间在直隶磁州境内西佐村南购买了因水停歇的煤坡,计划集股一万元进行试办。他们邀请了会议并订购了机器,以便试开采。该申请还指出该矿是前开的旧矿,不需要再勘察,并请求颁发开矿执照以符合规定。农工商部要求将该矿是否为前开的旧矿、股本是否充实的详细情况查明并报告。 |
关键词: | 农工商部 矿产章程 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