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古籍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15573 |
颗粒名称: | 礦政調查局呈報督憲遵查職商請開薊州煤礦文 |
分类号: | D922.62 |
页数: | 2 |
页码: | 十二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这是关于一个商人张礼谦等人申请蓟州煤矿的办理。文章提到,该商人张礼谦等人筹集了五千两银子寄存商号并出具保单,请求颁发执照。之前有商人罗朝兴申请该煤矿,但因事外出无法兼管,所以商人张礼谦等人接办。文章提到,张礼谦等人申请办理该煤矿是否公正殷实、保单行号是否属实、与之前申请的商人罗朝兴有无关系等需要确切查明,按照新章覆加查核应否发放执照之处,需专案报部。文章最后提到,商人张礼谦等人应尽快前往局里具禀等候核明另文详细报告。 |
关键词: | 农工商部 矿产章程 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