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古籍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15571 |
颗粒名称: | 礦政調查局詳開探柴煤小礦應如何變通辦理請咨部示遵文並批 |
分类号: | D922.62 |
页数: | 1 |
页码: | 十 |
摘要: | 本文详细解释了商部关于礦務暫行章程的规定,包括探礦執照和開礦執照的費用、擔保銀兩的規定和變通辦法等。文章提到這些章程是歷經咨行辦理的,但對於小型的柴煤礦開探仍存在困難。文章提到本地貧民隨時挖掘柴煤以資日用以博蠅頭,往往朝東暮西並無定界,不成爲礦。文章建議相率停工似非與民同亭樂利之意,從寬大則新章旣已頒布舊章即應收回,又不能援照辦理。文章建議詳請部示,俾有遵循。 |
关键词: | 农工商部 矿产章程 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