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古籍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15552 |
颗粒名称: | 督憲陳准郵傳部咨各省設立電話暫行章程札飭電報局等查照文 |
分类号: | D922.296 |
页数: | 3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关于中国电话和电报局管理章程的公文。文中提到,随着交通进步,各省电话纷歧杂出,亟应明定章程以昭划一,因此制定了各省设立电话暂行章程。章程规定,各省衙署局所等地方为了地方交通,可以由地方官筹备资本设立电电话,名曰官办,应由本省督抚咨部核准;各处绅商等可集资创办设立电话名曰商办,应将筹集股数、拟办电话区域等具体情况绘图贴说禀明各省督抚咨部核准后方可开办。同时,章程还规定了敷设电话线的权利和范围,官商电话局在指定区域以外推廣电线、设立专綫必须查明与电报权利无碍并禀部核准方可展设等。 |
关键词: | 输电 公文 政府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