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浦鐵路大臣咨會督憲該路轉運公司試辦簡章請備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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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5480
颗粒名称: 津浦鐵路大臣咨會督憲該路轉運公司試辦簡章請備案文
分类号: D922.296.9
页数: 4
页码: 十-十一
摘要: 本文是关于津浦铁路四省商股有限公司兼办转运事宜的章程。该章程包括了转运公司的试办章程、未尽事宜的商定以及与该公司的协调等内容。同时,该章程还规定了公司承运货物的规定、押车费用、货物的保险、公司与车站之间的责任划分、公司办事人员的职责、货物的运输费用补贴、房屋租赁等具体细则。
关键词: 津浦铁路 铁路建设 转运事宜

内容

爲咨會事照得津浦鐵路四省商股有限公司兼辦轉運事宜前經本大臣據情附片奏明並恭錄
  諭旨鈔粘原片咨會 貴大臣查照在案茲特參酌各路情形酌訂轉運公司試辦章程計共十三條
  期於利商便民毋滋擾累以仰副 朝廷愼重路政之至意其餘未盡事宜仍當隨時與該公司妥商
  改定除分別咨行外相應鈔粘四省公司轉運章程咨會 貴大臣請煩查核備案須至咨者
  津浦鐵路轉運公司試辦簡章(以下凡津浦鐵路總局稱鐵路局轉運公司稱公司)一四省公司願
  於路股外另集洋六十萬元辦理津浦鐵路轉運公司事宜由鐵路第一段開車賣票之日起作爲試辦
  以後逐段開車陸續接辦俟全路開通時另議承辦章程凡試辦期內鐵路局不准別家再設此項轉運
  公司以示優異 二公司承運各種貨物須遵守鐵路局將來所定詳細運章辦理凡客商交由公司代
  運之貨所有運費裝卸脚力以及一切應繳雜費均由公司代客主交旣不得向客商違章溢收亦不得
  有以多報少以貴報賤各種私弊如有上項各弊經車務處查出除照收正價外另行議辦或另換他人
  承辦 三如有大宗貨物及包運常年與整車行公司亦可向鐵路局議定特別價目定訂互相簽字爲
  憑 四凡公司家裝運官物及鐵路局自用材料貨物概與公司無涉又凡商人自辦自運貨物無論大
  宗零件如願自向鐵路局各站直接報裝亦聽其便但不得包攬他人貨物以示限制鐵路局所收運費
  亦不得減於公司 五公司代運客貨應選妥人押車照料此押車人應出等車費貨物到車後遇有
  意外不測之事各聽天命如客商願意自行保險亦聽其便凡裝運軍裝等件必須持有地方官護照到
  車務處聲明其危險貨物亦須到車務處聲明由鐵路局另備車輛裝載倘有軍裝險物以及夾帶私運
  幷未聲明一經鐵路局查出卽將原物扣留充公並惟轉運公司是問 六公司承運各貨應照定章納
  稅不得偸漏如公司實係照章納稅而局卡有留難需索等事應由鐵路局代爲維持 七車務處自站
  長以下均應恪守局章如車站員役有違章勒索等弊許由公司指明員役姓名地方日期實在證據函
  致車務處究辦如車務處未能秉公辦理可由公司稟請 督辦大臣再行查究究明立予撤換嚴懲公
  司辦事人有不妥之處一經車務處指出亦應立時撤懲兩勿袒護 八裝運貨物報由站長查驗登載
  明白給單照裝所有運脚雜費等項每半月繳付一次 九凡公司經手裝運之費鐵路局可以按照統
  年所交運脚價給予回用但試辦期內路綫尙短運價不能暢旺尤須顧及鐵路成本與債款年息此項
  回用不過酌予津貼以示鼓勵應按照路之長短費之多少分別核給計路短費少之處每運脚一萬元
  內酌給回用三釐將來路長費多亦不得過五釐之外以示限制其詳細章程及轉運賬册格式均應由
  公司派定執事人與鐵路局面商仍候 督辦大臣核定 十公司於各站蓋造房屋如需租用鐵路局
  已經圈購之地可向鐵路局訂定租地合同按月繳租如願備價託鐵路局購買鐵路局亦可代辦 十
  一轉運公司各站貨廠需用岔道連接軌路應由鐵路局代爲鋪設並隨時修整每尺按月收租洋若干
  惟鐵路局不擔管守之責倘有遺失由公司認賠 十二凡鐵路貨車交於公司裝運貨物如在公司貨
  廠忿道上遇火災及傷損人命遺失車輛機件等事公司應照賠償其人命損傷歸公司自理但鐵路局
  並不因此停止其轉運貨物之權 十三以上所定各款係指大概而言將來一切訂定詳章鐵路局仍
  須隨時考察各段各處商貨情形漸次酌定刋布轉運公司均當一律遵守如有妥善辦法或於路務有
  裨或於商家有益公司亦可擬送章程聽候鐵路局核准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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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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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为稀见清光绪末年清朝廷新政档案资料集。全书共七册,凡收公文数千件,诠释了清末新政的内容和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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