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古籍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15426 |
颗粒名称: | 督憲楊據津海關道等詳覆會議電車公司嗣後接造加寬等項工程經議事會協議准駁仍稟候核示批准方能實行札天津縣議事會查照文 |
分类号: | D927.21 |
页数: | 4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经过议事会的协商和核准后,电车公司现在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在工程实施之前需要得到核示和批准。同时,为了确保地方主权和利益不受影响,議事会决定在日后电车公司无论在何处进行接造加宽工程,都需要事先向議事会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以避免违反合同和损害利益。总之,该问题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核示、批准和协商,以确保权益的保护和避免不必要的纷争。 |
关键词: | 海关 电车公司 议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