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屬鹽局林道詳津浦四文加價股票請以二文歸紳民二文歸職局乞示遵文幷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5383
颗粒名称: 永屬鹽局林道詳津浦四文加價股票請以二文歸紳民二文歸職局乞示遵文幷批
分类号: F426.82
页数: 1
页码: 三十六
摘要: 本文是关于津浦铁路四文加价股票归属问题的事项。职道臣请求确认四文加价股票是否归绅或归官局。请求拟定办法规定股票的归属,方便执行。津浦加价原奏中提到股票归商者为商家投入资本的利益,归民者付给各地绅民用于地方办理公益。建议将津浦四文加价股票以二文归商归民,以符合奏案,并请求宪台决定是否归属公款。
关键词: 津浦铁路 招股加价 股票归属

内容

爲詳請事竊照津浦鐵路四文加價一案永七業經照加惟查職道接管卷內曾經前坐辦熙道臣詳請
  前督憲此項路捐四文股票是否以二文交紳抑或將四文全數交紳請示遵辦未蒙批飭現在職局
  售鹽加價業逾數月此項股票亟應擬定辦法俾便遵守伏查津浦加價原奏內稱此項加價卽作爲鐵
  路股本仿照豫岸以二文歸商以二文歸民由公司發給股票作爲永遠財產十年之後鐵路所進餘利
  按股照付歸商者付給該商歸民者付給各州縣本地紳民以備地方辦理公益之需等因細繹原奏以
  二文歸商者實因商家所費資本甚大是以享此利益永七係屬官辦成本請自公家股票自應歸之官
  局若四文全數歸紳則與淮東蘆潞各綱路捐辦法旣不一律而官辦引岸不及商人產業亦不足以昭
  公允雖二文之款自 國家視之原屬有限而準情酌理自有利權未便放棄擬請 憲台將津浦四文
  加價股票以二文歸之本地紳民以二文歸之職局以符奏案而重公款是否有當伏候 憲台批示祗
  遵實爲公便爲此備由具詳伏乞 照詳施行須至詳者
  署閣督憲那 批如詳辦理此繳

知识出处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本书为稀见清光绪末年清朝廷新政档案资料集。全书共七册,凡收公文数千件,诠释了清末新政的内容和思路。

阅读

相关地名

天津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