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古籍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15378 |
颗粒名称: | 運司詳蘆商應交豫省鐵路鹽捐籌議辦法請核咨立案文並批 |
分类号: | F426.82 |
页数: | 3 |
页码: | 三十一-三十二 |
摘要: | 本文是关于河南自办铁路增加盐捐的详细事项。度支部建议增加盐捐以满足铁路建设的需要。请求按每盐一斤加捐制钱四文,并准提拨一半给盐商股票,按初次平价办法进行核算。商等集议同意按引包交银三钱,并按季度缴纳盐捐。商等请求将盐捐款项由司库代收转解给自办铁路。督宪批准按每引包交一两二钱的方式增加盐捐,并要求商等按引包交银三钱进行缴纳。商等提议按两季分别缴纳,提议六月初进行调查并进行钱盘平均处理。确保公平,商等愿意配合铁路局。督宪要求落实相关办法,并核实可行性。 |
关键词: | 盐捐 铁路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