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古籍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15377 |
颗粒名称: | 督憲楊准豫撫咨請將蘆綱加價文照案規復仍由蘆商包解札飭運司核議文 |
分类号: | F426.82 |
页数: | 2 |
页码: | 三十一 |
摘要: | 本文是关于河南抚部院请求恢复芦盐加价一文的札饬事项。豫省财政日繁而财源日竭,需要扩充资金以满足各项需求。现行政策需要增加款项,豫中入款以盐觔加价作为主要偿付款项。部分款项用于兵饷、度支和其他军事开支,以及购买枪炮装备和设立学堂等活动。现在库存转移已经达到了困境,每月的支出已经超过了收入。因此,抚部院请求恢复芦盐加价一文,以增加收入。该请求得到了布政司粮盐道的支持。请求督盐部堂批准恢复加价并让盐商包缴,以满足豫省的政治需要。督部堂批准并转饬办理。 |
关键词: | 河南抚院 芦盐加价 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