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司詳明香河引岸暫由綱總代辦課運以免貽誤而便償欠文並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5356
颗粒名称: 運司詳明香河引岸暫由綱總代辦課運以免貽誤而便償欠文並批
分类号: F426.82
页数: 2
页码: 十四
摘要: 本文是关于香河引岸租代商庆有余和代办商伙李应熊未能偿清洋款的报告。报告指出庆有余和李应熊未能偿清洋款,导致无力办运。同时,业商裕成泰愿意代认洋款并收回引岸。报告建议由纲总王贤宾等暂时代办香河引岸,以兼顾课运并偿清欠款。最后,请求督办批准该方案,并呼吁认真办理,以免延误事宜。
关键词: 租代商 洋款 报告

内容

爲詳明事竊香河引岸前經業商裕成泰續租與慶有餘代辦十年扣至宣統二年十二月限滿業經陸
  前升司詳咨在案嗣因租商慶有餘資本不足邀令商夥李應熊代辦光緖三十三年因賬目涉訟經周
  前司斷令慶有餘於租限屆滿後再行續租六年仍交李應熊代辦以便淸償各債飭取認退結狀詳咨
  因業商裕成泰久未呈出退狀迭經諭催迄今仍未呈送正在傳催間卽據綱總商人王賢賓李寶恒稟
  稱庚子亂後因各商運本多虧經商等承辦借用洋款以資周轉今查香河代商李仲翔卽李應熊經商
  等擔借洋款二萬一千兩到期不能淸償請先委員扣收鹽價並聲明香河租代兩商均無力再辦引岸
  擬由該綱總等暫行權辦墊款領引運銷以顧秋運而便償款嗣後租代業各商無論何人措有資本將
  該綱總等所墊各款如數還淸方准接回引岸自辦又據業商裕成泰以情願代認洋款收回引岸各等
  情具稟前來當飭綱總查覆該業商並未兌認現銀亦無實在辦法本司查香河租商慶有餘及代辦商
  夥李應熊旣均無力辦運所欠洋款亦力難淸償而該業商裕成泰雖欲認款收回又無兌認現銀及實
  在辦法自應准如該綱總王賢賓等所請暫由該綱總等代辦引岸淸償洋款兼顧課運嗣後租代業各
  商無論何人措有資本將該綱總等所墊各款如數償淸卽由何人接收引岸自行辦運除派員前往扣
  收外所有香河引岸租代各商均無力辦運歸還洋款擬由綱總暫行代辦以顧課運而便償欠緣由理
  合具文詳明 憲台代核
  督憲端 批如詳准由該綱總王賢賓等暫行代辦香河引岸以顧課運仰飭認眞經理毋稍貽誤此繳

知识出处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本书为稀见清光绪末年清朝廷新政档案资料集。全书共七册,凡收公文数千件,诠释了清末新政的内容和思路。

阅读

相关人物

慶有餘
相关人物
李應熊
相关人物

相关地名

天津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