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憲楊准郵傳部咨挂甲寺達老龍頭支路永遠不准修築請備案札飭津楡路局查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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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5336
颗粒名称: 督憲楊准郵傳部咨挂甲寺達老龍頭支路永遠不准修築請備案札飭津楡路局查照文
分类号: F426.82
页数: 2
页码: 四十二-四十三
摘要: 这篇文章是关于清朝时期铁路运输和盐业运输的札饬,提到了津榆铁路的创建和集胜官运局在天津和河北地区的支路修建,同时也讨论了添修挂甲寺支路对北坨商业和铁路进款的影响以及修路所需费用的问题。最后,札饬禁止修建挂甲寺支路。
关键词: 盐业运输 铁路运输 天津市

内容

爲札飭事光緖三十四年十一月十二日准 郵傳部咨開鐵路總局案呈集勝官運局陳道稟稱竊查
  津楡鐵路初創之時經職百般譬解天津各鹽商始允將京引之鹽由火車運往北京職稟請運憲開設
  集勝官運局職在天津新開河北京塘沽漢沽定州安肅正定石家莊順德府等處陸續添修支路以運
  各商各岸之引鹽計職所費之資本已不下數十萬金自運鹽以來於京漢津楡兩路進款不下數十萬
  元且職所運者直豫兩省之商全行認可並生鹽亦由職局裝運職承運六年毫無貽誤前由挂甲寺所
  來之生鹽均由船裝如能添修支路各商亦均樂從惟職局塘沽漢沽運來之生鹽均入北坨南坨皆係
  船裝其腳價比火車裝運爲省經前梁總辦稟明 前督憲袁以爲如有挂甲寺添修支路直達老龍頭
  則由塘沽漢沽裝入北坨之鹽勢必至盡改船運不用車運運價必至大減且修路之費須一二十萬又
  於進款有礙再三不允光緖三十二年又蒙周總辦批不准行嗣職局又恐此段支路若歸他人添修不
  特與憲局進款大受影響亦恐敞局所修新開河塘沽漢沽各支路均成廢物職身家性命攸關懇求立
  案挂甲寺無論何時添修支路歸職局經理以保商業而補前累查前總辦梁總辦周幷 前督憲袁意
  見皆同不准修此段支路職何敢凟聽奈因各商仍與職局商酌添修此路又微聞別家起意擬稟請添
  修此段支路惟職局之稟先此三年倘大部俯允添修此段支路懇請諭知應由職局先行修築以符先
  後之定例職局現又在坨添修支路二股所費不貲懇請查核情形是否由職承修此路抑或永不准修
  批示遵行等情據此查挂甲寺達老龍頭支路若准令興修於北坨商務及鐵路進款大有妨礙茲據前
  情除札飭京奉路局並批飭該官運鹽局遵照外相應咨行貴督查照備案嗣後挂甲寺支路永遠不准
  修築以安商業而維路務可也等因到本督部堂准此合行札飭札到該司卽便查照此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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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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