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縣議事會稟 督憲陳聲明前請接收雜税理由文並批(雜稅種類數目淸單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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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5276
颗粒名称: 天津縣議事會稟 督憲陳聲明前請接收雜税理由文並批(雜稅種類數目淸單附)
分类号: D922.22
页数: 11
摘要: 本文是一份关于天津县议事会请求接管天津各行雜稅并用于组织地方自治和教育经费的申请报告。报告提到了各行雜稅徵收的具体数额和收支情况,并请求批准将这部分税款交由议事会接管。报告还强调了加强地方自治和推动教育事业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报告最后还附上了相关部门的批复。
关键词: 税务 政府文件 公文

内容

敬禀者竊於宣統二年四月初八日接准天津縣尊胡移開爲移會事宣統二年四月初二日蒙府憲黄
  札開爲札飭事宣統二年三月二十五日奉藩憲凌札開札天津府知悉宣統二年二月二十五日蒙
  督憲陳札開據天津縣議事會禀稱竊査禀請恩准天津各行雜稅交董事會接管以籌組織城鎭鄕自
  治及普及敎育經費一案前於宣統元年十二月初三日蒙 憲台札開禀摺均悉候行藩司核議詳奪
  此繳等因奉此嗣以城鎭鄕自治之組織簡易識字之開學皆屬即日應辦之事竊恐經費無著臨時有
  誤復經具禀 憲台速賜批准以備舉行蒙批前禀甫經行司議覆仰候覆到再行核奪飭遵此繳等因
  奉此理應靜候何敢多凟惟查現屆二月所有城鎭鄕自治之組織已逾定期議事㑹責任具在不敢任
  意拖延而簡易識字學塾經費一項又蒙學憲委任議董兩會籌辦現在雖在他處學款項下暫爲挪借
  指撥俾可開學而將來無論借者須償且究非長久之計爲此情急惟有叩懇 憲台行知藩憲俯查前
  案速賜批准以維自治而濟急需不勝翹切待命之至等因到本督部堂據此除批據禀已悉候行藩司
  查照前案核議詳奪此繳等因印發外合行札飭札到該司卽便遵照迅卽核議詳奪此札等因蒙此査
  此案前蒙 督憲札行到司崔前司未及核辦卸事本司到任接交當查地方辦理新政款項無出自須
  亟籌惟議事會請將天津各行雜稅交董事會接管徵收以籌組織自治及敎育等項經費查各屬經徵
  雜稅向係牙紀赴集抽收交縣由縣解司報撥上年順直諮議局議決免除田房牙紀以去弊害一案呈
  奉 督憲陳以牙紀乾隆年間編審案內按處分設歷由藩司發帖如有吿退尙須飭令募補按名列入
  奏銷退補仍須報部近年以來且有詳明認繳牙行盈餘銀兩按季解司均有待支之款現亦造入司庫
  收支各款報吿册內按月報部勢難裁免等因札覆諮議局幷行司知照在卷今議事會禀請將天津各
  行雜稅交董事會管收是否仍用牙紀評價如果不用牙紀則此項人役關係奏銷未能裁免又抄禀內
  單開牙用每年能收若干除報解外能盈餘若干未據聲叙該會又謂津邑自庚子後地方雜稅由官加
  倍徵收民力難支若改由董事會經管應查其原徵擾民太甚者酌量減免究竟何項應減何項應免並
  未據叙及實屬無從懸擬當經札飭該府就近調査情形通盤核算如何徵收方無窒礙悉心議覆以憑
  核辦尙未據查覆茲奉前因覆查抄禀內開單之各行雜稅如牛行斗行斗頭船行及海船出口騾馬經
  紀等稅均應由縣徵收解司報部候撥之款核其性質係在國家稅範圍以內現在國家稅與地方稅章
  程尙未奉部釐訂頒布應俟前項章程訂定奏頒到日再行提議至議事會以辦理自治學務需款急迫
  究應如何設法補助之處應即由該府督飭天津縣會同議事會妥爲籌畫以資挹注而免貽誤除先詳
  覆外合亟札飭札到該府立即遵照辦理此札等因奉此合亟札飭札到該縣立卽遵照辦理幷轉移議
  事會查照此札等因蒙此擬合備文移㑹爲此合移請煩查照施行等因准此當卽開會公議查議事會
  前次决議請接天津各行雜稅交董事㑹接管以籌組織城鎭鄕自治及普及敎育經費一案屢蒙 憲
  台札行藩司核議詳奪嗣蒙藩憲復交府憲就近調查情形通盤核算悉心妥議詳奪議員等無任欽仰
  我 憲台遇事周諮藩憲核議詳慎方冀一經核算則凡我天津各行雜稅統收若干縣署正當開銷若
  干應議減免若干津貼縣尊若干備辦公益若干核算確定詳奪奉行使民間少釋擔負而地方自治普
  及敎育亦可次第籌辦 列憲維持於上議員等効力於下政修事舉蔚爲大成洵不愧爲北洋之門戶
  全國之模範猗歟盛哉乃事隔多日核算之舉殊寂無聞茲蒙藩憲札開竟將此項雜稅劃歸國家稅內
  幷云應俟國家稅與地方稅訂定奏頒到日再行提議而令議事會與縣尊會議補助之法是議事會議
  接牙稅詳情不特未邀藩憲洞鑒卽於詳覆核奪之憲批通盤籌算之藩批幷未實行議員等籌思再四
  實難緘默不得不將議事會議接牙稅之本意與藩憲札開未合之處謹爲我 憲台縷細陳之按天津
  各行雜稅卽苛細雜捐也卽差徭也恭讀 先皇帝光緖三十年十月十二日之諭旨各省捐派
  等款除有大宗收數者姑准照辦其餘巧立名目及苛細雜捐著卽槪行停止凡地方應辦要政仍著次
  第推行一切學堂工藝有關敎養之事但當官爲剴切勸導應由紳民自行籌辦不准藉端抽派致滋苛
  擾 今上皇於光緖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三日之諭旨牧民之道首在撫字應如何爲民興敎育應
  如何爲民籌生計應如何使游惰習爲勤勞使獷悍化爲馴良凡有數端皆爲治本惟在賢有司悉心規
  畫實力奉行以期民登康樂國臻治安則上考超遷自當不期而至各直省督撫尤當振刷精神爲民造
  福復閱 前督憲楊文敬公之淸查差徭奏摺內稱差徭之厚取於民多歸中飽言之痛心亟應切實淸
  理以紓民困茲已選派明幹大員會同自治局曁淸理財政局妥籌辦法擬先從官紳合查入手查明每
  年某屬應官雜差若干學堂巡警費若干地方公共費若干或應酌予減免或應仍舊交官或應劃歸地
  方及向來書役浮收而民間久已難認之錢如何酌量裁留統俟查明總數詳擬辦理又稱際此百事待
  興庫藏支絀各事仰給於上幾於無米爲炊若處處取求於下又同竭澤而漁欲使下不加供上有餘用
  除嚴剔中飽別無良策矧差徭中飽爲數不貲若不設法整理以黎元有限之脂膏任奸蠹無窮之朘削
  積累加增民力固有難堪臣心何能自已雖數百年相沿之弊政積漸已久頭緖甚繁惟有不恤勞怨儘
  力籌辦務令民間出一錢之費卽見一錢之用事歸實濟款不虛糜庶幾積弊一淸上下交益且以後釐
  訂地方自治之款酌補州縣公費之需自可就此大畧籌備以資挹注又聞諮議局議決限期速辦地方
  自治文稱廳州縣及城鎭鄕地方自治一事自籌辦以訖成立皆以五年爲期在 憲政編查館爲統籌
  全國之計自不得不立限稍寬與邊僻省分留一餘地若順直爲首善之區凡百要政均宜早觀厥成以
  樹風聲况地方自治亦試辦有年自光緖三十二年 前督部堂袁奏明試辦先於天津設天津府自治
  局擬定試辦天津縣地方自治章程是年七月成立議事㑹次年七月成立董事會又一面派士紳赴日
  本調查一面飭各屬設立自治學社兩年以來規模立具 前督部堂楊奏遵章籌辦地方自治一摺曾
  將此事聲明在案是順直各屬於自治一事已經大半實行其未經實行者亦早儲有能辦自治之人才
  以之實力奉行無虞不濟所難者惟在經費一節然順直各屬差徭經 前督部堂楊奏請以後卽藉以
  爲籌備地方自治之款是自治經費亦非毫無著落有自治之人又有自治之款而各處猶皆遲遲未辦
  者特以期限寬緩庸懦官紳遂得以藉口推諉若不嚴訂期限督催辦理轉瞬五年期滿而自治未能實
  行者如故其何以資各省之模範而促憲政之進行此速辦之法所以不可不預籌也各等語議事會議
  決此案時悉本此旨所請接管者卽欽遵 先皇帝紳民自行籌辦之諭也所稱縣署正當開銷應
  由該會照支民間擾累應由該㑹減免並撥一成辦公其餘胥作自治敎育經費者則本 前督憲楊酌
  予減免仍舊歸官劃歸地方之議也而籌辦自治更與諮議局之議決相合籌辦學務尤係仰體 今
  上之聖旨是以查照 憲政編查館奏定憲政籌備事宜單並天津試辦地方自治章程第二十八條應
  行議決各項備文禀請 憲台俯賜恩准凡以上所陳皆爲議決此案之本意乃未蒙藩憲鑒察謂各行
  雜稅如牛行斗行斗頭船行及海船出口騾馬經紀等稅均應由縣徵收解司報部候撥之款核其性質
  在國家稅範圍之內現在國家稅與地方稅章程尙未奉部釐訂頒布應俟前項章程訂定奏頒到日再
  行提議至議事會以辦理自治學務需款急迫究應如何設法補助之處卽由府督飭天津縣議事㑹妥
  爲籌畫以資挹注等因以前項言之是此項雜稅爲國家稅以後項言之則此項雜稅又似地方稅不過
  尙未奉部釐訂頒布使果爲國家稅也查搢紳所載天津雜稅銀一千二百八兩實則五萬餘金不知載
  明定數之外是否苛細雜捐更不知除牛行斗行斗頭船行及海船出口騾馬經紀之外是否尙有地方
  稅况 前督憲楊已經奏明淸理差徭以釐訂地方自治之款酌補州縣公費奉 硃批所奏甚是是
  此項爲地方稅業已無疑若謂似地方稅尙未奉部釐定頒布之時不能提議然以此例之他項地方稅
  則可以例之此項地方稅則稍有不合按 前督憲楊之奏准諮議局之決議已明定此項爲組織地方
  自治之款究其意蓋先於多數國稅地方稅內暫提一項規定爲地方稅使民間藉以籌款舉辦自治俟
  國家稅地方稅釐訂頒布再將全部分劃是以房山等七十八州縣將所有差徭調查明悉送請自治總
  局詳候核定並預杜胥吏之預支仰蒙 憲台批開方今新政繁興民力凋敝此項差徭皆屬民脂民膏
  豈容久任胥吏中飽自應迅速詳查隨時淸理庶幾地方要政得所藉手不至重累吾民等因而我天津
  議事會蒙 前督憲袁奏明試辦查照章程第十八條凡此項雜稅旣規定爲地方稅卽爲地方公款
  議事會卽有議決籌集動用之權不謂案懸多日未蒙藩憲核准且並如順直各屬普通之例而亦無之
  如 前督憲袁奏稱以天津爲之模範則順直各屬必無成立自治之期恐首善之區亦無日早觀厥成
  並 前督憲楊所奏之積弊一淸亦屬空談卽奉 硃圈亦惟徒談盛事也雖藩憲已經鑒及議事會
  需款甚迫令與縣尊會議補助之法然補助云者必自治撥定之款微有不足方請官府補助而此則全
  恃此款以舉辦各事恐補助些須未必能敷支用况此項實爲自治應有之款何妨卽交董事會接管動
  用順直各屬民生凋敝早在 列憲洞鑒之中並蒙 憲台奏聞若此項雜稅仍由胥吏徵收議事會只
  求有籌辦自治學務之款置減免於不顧則小民不能自養恐敎育亦無所施又何用此自治爲也至如
  諮議局議決免除牙紀已蒙 憲台復駁是指田房牙紀而言與此項無干若謂各行不用此項牙紀關
  係奏銷未能裁免則民脂民膏豈能久任胥吏中飽誠如憲台所言如其無弊議事會並未議決裁免
  如果有弊又何憚裁免更無論各行牙紀未必皆有司帖關係奏銷者也又如札開牙用每年能收若干
  除報解外能盈餘若干未據聲叙又謂究竟何項應減何項應免亦未據叙及實屬無從懸擬等因旣蒙
  藩憲批示茲特繕具淸摺並種類數目報解若干開呈 憲鑒至應何項減免仍應俟交董事㑹接管後
  切實調查再爲議請核定所有此案惟有仍懇 憲台查取前案俯賜恩准將天津各行雜稅交董事會
  接管徵收除縣署正當開銷者應由該㑹照支民間太覺擾累者應由該會減免其餘查照學費定章撥
  一成辦公並援案補助勸學所學款下餘若干胥作自治及學務經費俾無款乏議董兩會內部經費不
  得挪用在議員等備選不過二年何爲不憚嗷嗷屢凟聰聽况 欽定廳州縣章程業經頒布議事會
  已奉縣尊照會更正以歸劃一復奉縣尊照㑹令議事會將廳州縣地方自治城鎭鄕地方自治兼籌並
  舉議事會一俟新議參事會與城鎭鄕議董事會次第成立時而議董事則應卽日消滅而一縣之款仍
  應交之縣會一城鎭鄕之款仍應交之城鎭鄕會此時更何必不憚煩雜然一日爲縣民代表卽應一日
  不負其天職况此款雜稅倘仍未邀允准則凡議事會所擔任組織事件雖將辦法次序議定亦無從實
  力奉行此議員等淸夜捫心而不敢自欺者也所言是否有當尙祈列憲原鑒至此項議決接管天津
  各行雜稅一案或由 憲台獨斷抑仍須交藩憲詳覆核奪府尊通盤籌算之處出自 鴻裁謹肅寸禀
  恭呈 鈞鑒敬請 崇安
  天津縣議事會謹將天津各行雜稅種類數目統收若干開銷若干盈餘若干開呈 憲鑒計開解
  司報部各款 一牛行每年錢一千六百吊文 一斗行每年銀六百六十兩 一斗頭每年錢四百八
  十二吊文 一船行每年錢二千八十吊文 一海船出口請照每票一張交費錢二吊文隨封三百文
  洋元按一千六百文作價每照一張交費銀二兩船數無定 一騾馬經紀每年錢八百吊 以上除海
  船出口難以計算外共收銀六百六十兩津錢四千九百六十二吊文照縣署徵收每錢一千八百六十
  文作洋一元合計洋二千六百六十七元餘 每年解司報部銀一千二百八兩除收銀六百六十兩外
  下虧銀五百四十八兩按七錢二分合洋七百六十一元餘 實盈餘洋一千九百六元 不解司報部
  各款 一牛行每年錢三千六百吊文 一羊肉行每年錢五千二百吊文 一猪肉行每年錢二萬八
  千吊文 一米商每年洋三百元 一炭商每年洋三百元 一斗店每年交小米一千六百八十石
  一斗店交黑豆八百四十石 一磨房每年錢九百六十吊文 一油行每年錢四千二百吊文 一鮮
  貨行每年錢三萬八百吊文 一瓜菜行每年錢一千一百吊文 一花生瓜子行每年錢四千吊文
  一荔子行每年錢四百吊文 一顏料行每年錢一百五十吊文 一漁業公司每年津貼錢九千二百
  吊 一生鹽掛號每年錢六千吊文 一四口夫頭每年錢二萬二千吊文 一號馬折價每年錢一千
  二百六十吊文 一各國租界地租除道縣署書吏扣成及酬應費外收洋四千元一詈前房租每年
  錢二千四百吊文 一官驛房租每年錢一百五十吊文 一義地租每年錢九十吊文又洋一百二十
  元 一同善堂息每年錢七百二十吊文 以上共收洋四千七百二十元津錢一十二萬二百三十吊
  文照縣署徵收每錢一吊八百六十文作洋一元合洋六萬四千六百四十元二共洋六萬九千三百六
  十元又小米黑豆共二千五百二十石 每年撥勸學所洋五百四十元又津錢二萬一千七百八十吊
  文照縣署發銅元時價合洋八千七百餘元二共洋九千二百四十元每年囚粮料豆用小米一千六百
  八十石黑豆八百四十石有餘無不足實盈餘洋六萬一百二十元 前後共盈餘六萬二千八十元
  援學費定章撥一成縣署辦公洋六千元 下餘洋五萬六千八十元除減免外胥作組織地方自治及
  普及敎育費 再以上所陳皆係雜稅凡田房稅契丁粮加耗皆不在內合併聲明
  督憲陳 批禀摺均悉該㑹籌辦自治敎育需款孔殷自屬實情而外官公費未定以前地方官亦不能
  無款以資辦公候行布政司核議詳奪此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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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本书为稀见清光绪末年清朝廷新政档案资料集。全书共七册,凡收公文数千件,诠释了清末新政的内容和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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