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古籍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15246 |
颗粒名称: | 津海關道詳開平等處煤稅均有指款礙難解部請示遵文並批 |
分类号: | D922.22 |
页数: | 3 |
摘要: | 本文章是关于煤炭税收的。文中提到,根据农工商部的规定,各处的煤炭税收需要以一半解部一半充饷的方式进行征收。同时,对于未按照规定报解的地区,需要尽快查明情况并将银两解部。另外,开平等矿的煤炭税收需要专由职署派员征收,其中临城和井陛的煤炭税收需要拨充矿政局使用。最后,督宪陈批准了该文,要求该道筹拨银八千两并详细说明筹解为难的情形。 |
关键词: | 税务 政府文件 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