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古籍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15236 |
颗粒名称: | 外務部咨南北洋運銷首飾完稅專章轉飭各關照辦文 |
分类号: | D922.22 |
页数: | 2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总税务司申称,根据条约规定,洋商将不合销售的货物复运出口,如果查明是原包货并未拆动抽换,则将原纳之税发给存票,历来如此办理,对商情并无妨碍。但杂货包件需要通融办理,以免繁琐,对税课并无损失。其中首飾一类系属贵重之物,且每包内式样甚多,均系按件零售,不得不定立专章各口一体照办等因前来本部查该总税务司所拟首飾一类专章系为便商起见,于税课并无损失自可照准。除札复外相应将所拟专章咨贵大臣查照转饬各关道一律照办可也。 |
关键词: | 税务 政府文件 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