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古籍 |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15233 |
| 颗粒名称: | 稅務處咨南北洋大臣博山玻璃公司應准援案完納正稅概免重徵文 |
| 分类号: | D922.22 |
| 页数: | 2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商部咨询山东博山玻璃公司是否可以参照徐州耀徐玻璃公司案例,只缴纳一道出口正税并豁免沿途重税,以及豁免出口税项通行各省洋关和厘卡等处。博山玻璃公司与洋货相同,用机器制造,因此应按上年外务部核准的耀徐玻璃公司案例办理,待将来中英新约第八款第九节实施后再改征出厂税。需相应咨询并办理。 |
| 关键词: | 税务 政府文件 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