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古籍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15188 |
颗粒名称: | 天津縣事會函致勸學所決賈家沾道佃地辦法文(附再啟) |
分类号: | D922.2 |
页数: | 4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天津县事会致劝学所的一封信,讨论了贾家沽道村民私租倒佃一案。该信详细描述了该案件的背景和历史,并提出了关于死佃非死佃的证据和园田办法的讨论。信中提到,该案件涉及海光寺的佃户贾家沽道村民,他们私自租用和转租土地。经过多次讨论和研究,县事会提出了死佃非死佃的证据和园田办法共29条,并决定调查贾家沽道村的情况。最终,县事会决定该庄地亩为死佃,并提出了倒佃倒租的区别和解决办法。信中还提到,县事会已经调查了该案件的所有证据和字据,并提供了详细的摘要。最后,县事会要求贵所调查贾家沽道的情况,并将调查结果回复。 |
关键词: | 天津县 死佃 非死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