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古籍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15123 |
颗粒名称: | 督憲准法部咨會奏准金銀錢價不同嗣後計贜科罪之案按照時價估値一摺札飭各屬遵照文 |
分类号: | D929 |
页数: | 4 |
页码: | 三十一-三十二 |
摘要: | 本文探讨了清朝时期金银钱价格变化以及针对此情况提出对今后金银钱估价的建议。文中提到由于银元和铜元的广泛流通,钱价下跌,银价上涨,导致计赃科罪的案件按照旧法估算出现不公允的现象。因此,文中建议嗣后计赃科罪的案件应按照市价估计,不论银元还是钱币均以现时市价为准,以体现平允。同时建议实行按期向顺天府上报市价的制度,以备查核,并要求各州县遵照执行。 |
关键词: | 清朝时期 计赃科罪 市价估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