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古籍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15119 |
颗粒名称: | 又奏定承緝盜案核記功過暫行章程 |
分类号: | D929 |
页数: | 3 |
页码: | 二十五-二十六 |
摘要: | 本文描述了关于地方行政体系和捕盗章程的规章制度。文中强调了府州县对于失事地方的勘查、询问盗贼党的数量和追踪捕拿的职责,并对于未及时报案或不配合的官员进行了记过、记大过或撤参的处理。同时,缉捕不力的兵丁将被从重治罪,而捕获盗贼后需进行详细讯问并立单上报,同时给予赏格开载姓名进行协缉。此外,文中还提到了对于大股贼匪的处理方式和对于贻误事机的文武官员的惩治措施。最后,强调了这些章程的暂行性,并要求随时变通以适应实际情况。 |
关键词: | 行政体系 规章制度 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