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古籍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15116 |
颗粒名称: | 法部咨覆東三省大府請定上訴辦法文(附錄) |
分类号: | D929 |
页数: | 3 |
页码: | 二十二-二十三 |
摘要: | 本文是关于东北三省总督徐等人咨询关于在奉天省城开设各级审判厅和附属的各检察厅的情况。这些厅已经全部开始运作,但根据奏准的检察厅通用规则,不服从审判厅的判决并在上诉期限内声明不服的理由并请求上诉的人,检察官应该立即申送上级检察厅。在京外,情况有所不同,京师审判厅可以直接到达大理院,而外省的民事和刑事案件在过去都是由司转送督抚核咨。此次奉省创建审判和检察各厅,统一归提法司监督。因此,提法司有管理全省司法和行政的责任。检察官介于司法和行政之间,他们申送上诉和检察判决专门归司法所有。 |
关键词: | 司法行政 审判厅 检察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