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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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概要》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4204
颗粒名称: 公安編
分类号: K29
页数: 7
页码: 一至七
摘要: 本卷是《天津市概况》的公安編,記錄了天津的公安情況。
关键词: 天津 地方志

内容

公安編
  第一章沿革
  民國十七年北伐統一省政府移駐北半天津設特別市政府取消前警察
  廳其工程事項則劃歸工務局衛生行政事項則劃歸衛生局各種捐稅事項
  則劃歸財政局社㑹事項則劃歸社㑹局惟警政部分則由公安同管理之十
  九年省政府遷回遂於二十二年奉令將公安局故隸省政府爲省㑹公安同
  至二十三年五月李俊襄氏接任公安局長故紀公安同內部曁區所編制前
  五警區區署一律改公安分局字樣署長改公安分局長其各特別區原爲德
  與俄比相借地民國六年歐戰旣起中德邦交旣斷遂將德租界收回改爲天
  津特別區公署直隸於天津警察廳是年八月奧租界亦行收回乃改爲特別
  第一二兩區而同改隸於天津特別區市政管理局民國九年俄國内亂俄租
  界收回管理是爲特別第三區十年三月將以上三特區更名爲天津特別市
  政局第一二三區十五年二月復改稱特別第一二三區公署十七年十月天
  津特別市政府成立乃改隸市政府十九年十月又改隸公安局爲特別區公
  安分局二十年三月比租界歸還中國因設公安第四分局二十二年公安局
  改歸省轄各特別區因行政上關係改組爲天津市特別第一二三四各區公
  署直隸市政府其警政部分則仍轄於公安局爲省㑹公安局特別區分局焉
  第二章現制
  第一節公安局
  民國二十二年五月奉令將公安局改歸省轄更名曰省㑹公安局而關於
  市政事項則兼受天津市長之指揮其内部組織設總務行政司法外事四科
  並督查處一局長以下設秘書主任一人秘書若干人掌理機要督察長一人
  內外勤組長督查員稽察員各若干人分掌督察及稽察事務科長四人股長
  科員辦事員各若干人分掌各科職務技術員醫務員各若干人分掌技術及
  醫療其管理事項則總務科所司者爲公安機關區域之分配設置員警編練
  調遣支配與獎懲及文牘保管章程擬定之各事項行政科所司者爲保安正
  俗及維持秩序交通營業建築之取締户口調查與人事登記以及軍事情報
  救護消防清潔衛生之各事務其司法科所司者爲違警之審判處罰刑事之
  偵察檢舉人事之爭執排解以及拘留所之管理賊物之保存預戒强制之事
  務外事科所司者則爲外人入境與國人出國之各項証照辦理查驗以及對
  外交涉與人犯引渡事件調查之各事務至若員警之勤惰裝械之檢查紀律
  之整頓與檢校訓育指揮彈壓之各種事務則統由督察處辦理之
  又公安局管轄區域自市屬而外其縣屬鄉區亦所兼轄故其行政部分除
  上所述並設鄉區督察處一置督察長一人督察員若干人又爲作育警材並
  設警察敎練所惟自市縣劃界而後所有前轄鄉區除二五兩所外均移歸縣
  治焉
  第二節公安分局
  本市自各特別區公安分局外有五大警區公安分局二十九分駐所其派
  出所則以百數其編制則區設分局長一人分局員若干人分駐所所長一人
  派出所巡官一人至於長警之數則視其防區之大小殷僻爲規定茲列其區
  所駐在地如下表
  公安區分局所駐在地一覽表
  公安第一區分局
  南斜街
  第三所
  三官廟
  第一所
  官溝街
  第四所
  大藥王廟
  第二所
  二道街
  第五所
  西頭雙廟
  第三所
  戶部街
  公安第四區分局
  大經路
  第四所
  天齊廟
  第一所
  大經路
  第五所
  金家窰
  第二所
  西窰窪
  第六所
  福安街
  第三所
  辛莊子
  公安第二區分局
  鼓樓西
  第四所
  北營門
  第一所
  南門外
  第五所
  西沽村
  第二所
  關帝廟
  第六所
  蓆版村
  第三所
  土地廟
  公安第五區分局
  錦衣衛橋
  第四所
  永明寺
  第一所
  小關大街
  第五所
  城隍廟
  第二所
  郭家莊
  第六所
  南營門
  第三所
  公園北
  公安第三區分局
  北大關
  第四所
  柴家大墳
  第一所
  侯家後
  第五所
  種植關
  第二所
  小藥王廟
  第六所
  月緯路
  其各特別區公安分局之組織則分局長而下設二課置課長二人課員若
  干人並稽查員若干人掌理一切事項至其警察編制及消防設備則分述如
  後
  (一)特別第一區警察駐所有二第一所設區公署内第二所設芝罘路各
  設所長一人巡官三人書記一人長警則第一所一百五十三人第二所
  一百四十六人兩所長警各分十五班每班警長一人警士九人崗位七
  十臨時加添崗位二十有二每所劃分管界爲三段並設巡邏警士隨時
  巡查又組織手鎗班便衣檢查班及警備汽車一辆每日往來梭巡消防
  隊計設巡官一人警長二人警士十八人其設備則有大機車老式機車
  梯子車各一辆銅帽子二十一頂佩斧二十把水龍帶四百餘米達凡消
  防工作所需器具皆備
  (二)特別第二區警察消防聯成一部凡警察所一分駐所三共計長警二
  百二十二人警察所内設所長一人巡官一人書記一人長警七十二人
  分駐所內各設巡官一人長警五十人分任消防巡邏値崗及辦理户口
  等項勤務並臨時組織手鎗隊便衣檢查班不分晝夜輪流梭巡消防則
  有小機車二輸水龍帶三十餘條機鎗六個銅帽子二十頂及帆布火衣
  等項
  (三)特別第三區設警察所二每所設所長一人巡官三人書記一人兩所
  長警共三百六十三人第二所因轄境遼闊分設派出所二於所中長警
  遴派駐防以資週密並設稽查長一人稽查四人司緝捕偵查事項消防
  設備初時僅俄工部局移交舊機車一架由警察第一除派警士七人駕
  駛救護關於火警僅能强勉應付旋又另募消防警士七人專司其責至
  二十年四月增募警士八名委消防巡官督率訓練始成專隊後又就原
  有機車將全部重新裝修並添置各種消防用器於各通衢增設井口焉
  (四)特別第四區現由三區公安分局兼理之其地方事務較簡僅設所長
  一人巡官二人書記一人長警四十人消防事項由三區兼理
  第三節公安局各隊
  省㑹公安局爲維持治安及偵緝案犯於警察編制外則有保安隊與偵緝
  隊關於消防之設備及街市之清潔則又有清潔隊與消防隊之組織今縷述
  如下
  保安隊之組織設總隊部一大隊部三中隊部二十有一置總隊長一人以
  統領之總部設總敎練官一人敎練官五人副官書記官㑹計收發書記袩干
  人大隊部大隊長大隊副各一人副官書記長書記司書各一人中隊部中隊
  長一人一等分隊長一人二等分隊長二人特務長書記各一人並附置騎巡
  隊軍樂隊各一隊直隸於總部各設隊長隊副一人至其長警之編制則每一
  中隊設一三等警長八人警士九十人伙伏八人騎巡隊設警長九人警士
  三十九人伙伏馬佉十二人軍樂隊警長三人警十三十一人伙伏二人其駐
  在地列表如下
  保安隊駐在地一覽表
  保安總隊部
  河北南竹林村
  第十三中隊
  河北蔡家花園
  保安第一大隊部
  東馬路
  第十四中隊
  中山公園內
  第一中隊
  公安局
  保安第三大隊部
  河北南竹林村
  第二中隊
  三條石
  第十五中隊
  南竹林村
  第三中隊
  河北趙家場
  第十六中隊
  西頭永豐京雜澈
  第四中隊
  城内大費家胡同
  第十七中隊
  河北邵公莊永安里
  第五中隊
  西車站
  第十八中隊
  西頭千佛寺
  第六中隊
  玉皇閣
  第十九中隊
  西關街
  第七中隊
  東馬路
  第二十中隊
  仝前
  保安第二大隊部
  中山公園
  第廿一中隊
  鼓樓南廣東會舘
  第八中藏
  公園後身
  騎巡隊隊部
  河北堤頭
  第九中從
  河北三馬路三戒里
  第一分所
  芥園廟
  第十中隊
  中山公園内
  第二分所
  南開
  第十一中隊
  敎宥廳後身
  軍樂隊
  大胡同南口
  第十二中隊
  三馬路三戒里對過
  偵緝隊設總隊長一人書記官帮審副官辦事員服務員各一人下分五隊
  隊置隊長隊附各一人組長隊員若干人
  清潔隊設隊長一員直接受清潔處主任之指揮清潔處則公安同爲整頓
  市街淸潔所特組者也其主任卽由主管科長兼理之清潔隊隊長而下設辦
  事員羅員各一人以司文書長一人警士若干人以執行押運衛生汽車之
  勤務官用汽車司機若干人以開駛書潔汽車並組織分隊於各區每隊設分
  隊長一人按區駐所之數分設警長二十九人警士一百二十二人以督率
  清潔夫之職務分隊以勤務之繁簡得分行雇用清潔夫七百十二人爲清潔
  工作現公安同新購衛生汽車數輸則該處衛生之辦理當益有進步矣
  消防隊設邃長一人巡官二人書記一人司監督指揮與文書辦理全隊分
  十二班每班警長一人警士九人司火警救護機士二人司消防機車之駕駛
  至器械設備計瞭望捍一座電力汽車四輸火力機器二架人力軋激機三架
  水龍帶七十八盤龍帶車八輸其如撓鈎連節梯自來水管等消防應用器物
  無不完備關於火警之應付綽有餘裕
  第四節辦理戶籍與冬防
  木市戶籍既冬防之辦理統由省㑹公安同籌劃施行茲將其辦法分述於
  左
  (一)辦理戶籍
  本市戶籍之辦理自來因陋就簡未能作切實之整頓至民國二十一年九
  月前公安局長王一民動議整理戶籍曾擬具整理户籍計劃大綱經市政府
  㑹議審核嗣因需款太鉅遂復停頓至二十三年四月繼任局長甯向南復擬
  定辦理戶籍草案並規定各種戶口調查清册式樣積極辦理迨今公安局長
  李俊護氏接任始行大體决定現已於五月十四日起在局中訓練各區調查
  戶籍員警並刻期著手作戶籍調查矣至其辦理户籍人員之組織則設户籍
  股隸屬於第二科置科員三人錄事四人分司其事其各特別區則由各特別
  區公安分局長指導監督其五大區各公安分局則由分局長指導監督内勤
  巡官兼辦稽核全局戶籍事宜撥内勤警二人担任繕寫其各分駐所則由清
  潔稽查員兼辦戶籍員事務並設戶籍警十二人協理之其派出所則由各警
  上分段担任調查至簿册之塡造整理則由警長負責辦理關於辦理户籍表
  册則分二類第一類爲辦理户籍應用表册計分調查簿戶口清册流動戶口
  調查簿各户住址檢查簿各戶姓名檢查簿統計報告表六種第二類爲人事
  登記各項表册計分出生死亡婚姻遷徙繼承分居失踪認領收養九種登記
  簿並擬於初步施行完竣後逐漸增設學校學生工廠工人各項調查及注意
  下級社㑹民衆與認爲可以妨害治安之人按取其手紋使指紋戶籍相輔爲
  助以便刑事之偵查逮捕云
  (二)冬防實施
  本市辦理冬防期間大約在十一月起至翌年三月止其經費則由各區所
  㑹同自治人員就地勸募之至其辦法則從前係招募臨時警惟皆無相當訓
  緬收效甚微嗣改由保安隊分區協防頗著成效凡保安隊協防之分配區域
  由總隊長與各該區公安分局長規定後卽在其區內邊界及衝要路口擇要
  放卡各區彼此閒取得連絡方法以期靈敏呼應並由特務隊協助偵緝凡各
  區所應㑹同自治人員作户口清查而各所長警尤須對管界內男子時常接
  洽以資值杳注意凡地方遼闊警隊照顧難週得勸令商民自設更夫巡邏藉
  通消息其商號住户應互相聯絡安裝連環警鈴以爲防範

知识出处

天津市概要

《天津市概要》

出版者:天津百城书局;天津市政府

出版地:天津

《天津市概要》1934年出版。由天津市市志编纂处编纂。内容包含天津的历史沿革、疆域、名胜古迹、风俗、宗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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