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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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重輯靜海縣志[同治]》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4026
颗粒名称: 糧租
分类号: K29
页数: 17
页码: 十一至二十七
摘要: 這部分是《同治重輯靜海縣志》第四卷中關於靜海縣糧租情況的卷目。
关键词: 县志 地方志 粮租

内容

舊志共地四千四百四十九頃四十二畝六分六釐零征
  銀一萬一千九百七十兩四錢七分八釐零嗣後陸續陞
  科共地四千七百五十三頃四十八畝六分零征銀七千
  五百二十八兩五錢八分二釐零靜邑現在共地九千一
  百八十二頃九十一畝二分六釐零共征銀一萬九千四
  百九十九兩六分內撥解河道籽粒銀七兩二錢六釐外
  起運銀一萬五千四百兩二錢三分一釐存留銀四千九
  十一兩六錢三分三釐起運存留二起有閏之年加征八
  百三十九兩五錢七分二釐
  另案四次存退等三頃旗租共地三百四十八頃三十四
  畝零共征銀五百六十兩一錢三分六釐
  共征屯米折穀九百二十三石一斗三升九合五勺豆三
  十八石七升九合五勺
  地糧名目
  額征行差地一千八百六十二頃二十五畝一分三釐零
  每畝征銀二分八釐九毫共征銀五千三百八十四兩五
  錢二分九釐三毫
  莊地六十一頃一十畝二分八釐零每畝征銀三分一釐
  八毫共征銀一百九十四兩三錢三分八釐三毫
  竈餘地七百三十八頃一十四畝一分四釐每畝征銀二
  分九毫共征銀一千五百四十五兩九錢一分五釐九毫
  屯田中地十一頃三十七畝九分五釐零每畝征銀二分
  八釐九毫共征銀三十二兩九錢三釐
  屯田下地五頃七十畝四分六釐零每畝征銀二分九毫
  共征銀十一兩九錢四分七釐四毫
  更名小地七十三頃八十六畝七分七釐每畝征銀七釐
  共征銀五十二兩一分七釐六毫
  牧小地五十七頃一十二畝一分每畝征銀一分共征銀
  五十七兩一錢二分一釐
  水泊小地二百七十七頃四十五畝三分三釐每畝征銀
  七釐共征銀一百九十五兩三錢八分二釐五毫
  后府白地四十頃九十一畝九分每畝征銀一分共征銀
  四十兩九錢一分九釐
  葦課新增地四百七十九頃八十四畝四分一釐每畝征
  銀一分一釐二毫共征銀五百四十兩二錢五分九釐七
  毫
  河淤小地三十一頃三十七畝二分九釐每畝征銀四分
  共征銀一百二十五兩四錢九分一釐五毫
  屯地二百一十三頃二十八畝五分二釐每畝征銀一分
  三釐九毫共征銀二百九十七兩一錢六分四釐一毫
  屯餘地二百一十一頃二十二畝七分七釐零每畝征銀
  九釐四毫共征銀一百九十九兩四錢九分八釐一毫
  鑾儀衞地八十五頃一十四畝六分四釐每畝征銀一分
  共征銀八十五兩一錢四分六釐四毫
  馬廠餘地六頃七十八畝四分一毫每畝征銀二分九毫
  共征銀十四兩二錢八釐
  民地六十九頃九十八畝四分九釐每畝征銀五分七毫
  共征銀三百五十四兩八錢八分四釐八毫
  廠地一百三頃四十五畝四分一釐每畝征銀六釐共征
  銀六十二兩七分二釐五毫
  京營地六畝四分一釐每畝征銀三分共征銀一錢九分
  二釐三毫
  霸州歸併河淤小地一頃八十畝一分五釐每畝征銀四
  分共征銀七兩二錢六釐
  永糧差地二百三十一頃三十六畝三分二釐每畝征銀
  二分八釐九毫共征銀六百六十八兩九錢六分五釐五
  毫
  永竈地九十八頃四十一畝九分九釐每畝征銀二分九
  毫共征銀二百六兩一錢二分四釐三毫
  永草地二十二頃六十九畝一分每畝征銀一分共征銀
  二十二兩六錢九分一釐
  買囘移居就耕潔地五百六十六頃二十五畝九分八釐
  每畝征銀一分二釐共征銀六百八十兩六錢四分四釐
  撥補未經賣出及移居就耕討租徠地一百七十八頃
  七十四畝五分八釐每畝征銀一分二釐共征銀二百一
  十四兩八錢五分二釐三毫
  恩賞官地內墾熟上地二百九十六頃二畝每畝征銀二
  分五釐三毫共征銀七百五十兩五錢四分三毫
  中地八百三十九頃三十七畝二分二釐每畝征銀一分
  三釐九毫共征銀一千一百六十九兩四錢七分三釐
  下地二千八十三頃六十三畝二分六釐每畝征銀一分
  二釐共征銀二千五百四兩五錢二分五釐三毫
  河淤改租征糧上地四十二頃二十七畝每畝征銀五分
  七毫共征銀二百一十四兩三錢四分五釐九毫
  下地五十四頃四十五畝每畝征銀二分五釐三毫共征
  銀一百三十八兩五分四釐五毫
  永竈小地三頃一十六畝四分每畝征銀五釐八毫共征
  銀一兩八錢四分六毫
  餘小地一百五十三頃八畝四分六釐每畝征銀五釐八
  毫共征銀八十九兩五分八釐二毫
  餘荒小地二十八頃四十七畝一分一釐五毫每畝征銀
  不等共征銀五十一兩二分八釐二毫
  馬廠餘荒小地二百七頃一十一畝八分五釐每畝征銀
  五釐八毫共征銀一百二十二兩四錢九分三釐一毫
  婁珩等道光二十二年認買婁廷璧互控已革輔國公景
  綸恃勢奪產案內入官餘荒上地一十一頃九十八畝九
  分八釐四毫每畝征銀三分一釐八毫共征銀三十八兩
  一錢三分三釐八毫
  又中地十七頃八十二畝九分一釐每畝征銀二分八釐
  九毫共征銀五十一雨五錢五分一釐四毫
  高廷撰等認買歸入書院撤出婁廷璧等入官上地八頃
  九十四畝二分每畝征銀三分一釐八毫共征銀二十八
  兩四錢四分一毫
  又下地八頃一十八畝二分四釐每畝征銀二分八釐九
  毫共征銀二十三兩六錢五分八釐九毫
  以上三十七名目總計地九千一百八十二頃九十一
  畝二分六釐五毫每畝各則征銀不等共征銀一萬六
  千一百五十一兩七錢九分三釐九毫內除霸州歸併
  河淤小地例不加攤丁銀外其餘諸地每兩均攤丁匠
  銀二錢七釐共攤丁匠銀三千三百四十七兩二錢六
  分六釐一毫又一切地畝每兩加征耗銀一錢
  各里名目
  阜民里征銀一千五兩五錢八分三釐
  上東子牙里征銀五百三十一兩四錢五分九釐
  下東子牙里征銀五百四十一兩四錢五分六釐
  西子牙里征銀一千五十一兩四錢三分七釐
  曹莊里征銀一千五兩八錢二分
  獨流里征銀七百三兩六錢三釐
  辛口里征銀六百九十七兩一分四釐
  稍直口里征銀七百八十六兩七錢一分六釐
  新興里征銀九百九十二兩六錢五分五釐
  歸德里征銀一千五十四兩五錢二分七釐
  保德里征銀七百四十三兩九錢一分五釐
  屯來里征銀五百九十九兩四錢八分五釐
  按本縣惟屯來里征收糧銀而外又征穀豆上地每畝
  征穀二升七合八勺豆一合一勺下地每畝征穀一升
  五合七勺四抄豆六勺九抄
  徠糧征銀一千八十兩八錢八分八釐
  南永征銀四百八十三兩二錢二分二釐
  北永征銀六百三兩七錢九分四釐
  新認征銀四百三十兩六錢七分九釐
  雜項征銀四百三十兩二錢四分三釐
  葦課征銀五百六十五兩一錢八分八釐
  河淤征銀一百五十八兩六錢七分七釐
  皇字號征銀一千二百九十一兩二錢八分五釐
  恩字號征銀一千四百七十四兩五錢七分八釐
  南浩征銀六百四十七兩六分六釐
  北浩征銀七百四十四兩一錢八分五釐
  蕩字號征銀一千二百五十兩一錢三分
  新陞糧征銀二百一兩九錢八釐
  河淤改租征銀四百二十五兩三錢五分七釐
  以上通共征銀一萬九千四百九十九兩六分
  另案地二百九十頃二畝二分七釐七毫應征租銀二百
  九十二兩七錢七分
  四次地三十頃七十九畝應征租銀一百二十五兩九錢
  七分一釐
  存退地二十七頃五十二畝七分八釐應征租銀一百四
  十一兩三錢九分四釐九毫
  以上三項旂租共地三百四十八頃三十四畝四釐七
  毫額征租銀五百六十兩一錢三分六釐
  論曰禹貢之賦分爲九等其實皆什一也靜邑地名三
  十有奇征銀參差總以地之肥磽爲權衡平心而論較
  什一之制尤輕輕則易從宜乎不待追呼矣乃因水旱
  蝗雹有時流行
  國家屢頒蠲緩之詔閭里遂生覬觎之心輕災報重豐稔
  報凶詭隨錮習雖士紳不悟其非外省政煩賦重歲饑
  不准報災官吏之貪墨殊堪髮指然民風馴厚畿輔遠
  不能逮夫安得望重鄉評者倡以忠君愛上之義俾人
  人輸將恐後感召天地之太和也哉
  留用各項發欵
  天津道俸銀一百五兩每季銀二十六兩二錢五分
  本縣俸銀四十五兩每季銀十一兩二錢五分
  主簿俸銀三十三兩一錢一分四釐每季銀八兩二錢七
  分八釐二毫
  典史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每季銀七兩八錢八分
  巡檢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每季銀七兩八錢八分
  教諭俸銀四十兩每季銀十兩
  訓導俸銀四十兩每季銀十兩
  天津道聽事吏二名工食銀十四兩四錢每季三兩六錢
  津軍廳繖扇夫三名工食銀十八兩每季銀四兩五錢
  本縣門子二名工食銀十二兩每季銀三兩
  仵作三名工食銀十八兩内撥給皂隸銀六兩實發銀十
  二兩每季銀三兩
  皂隸十三名工食銀七十八兩又撥仵作銀六兩二共銀
  八十四兩每季銀二十一兩
  快手八名工食銀一百三十四兩四錢每季銀三十三兩
  六錢
  民壯五十名工食銀三百兩內撥給快役四十五兩又撥
  給捕役銀四十五兩實發銀二百一十兩每季銀五十二
  兩五錢
  捕役食快壯銀九十兩每季銀二十二兩五錢
  轎繖扇夫七名工食銀四十二兩每季銀十兩五錢
  吹手八名工食銀四十八兩每季銀十二兩
  更夫四名工食銀二十四兩每季銀六兩
  火夫八名工食銀四十八兩每季銀十二兩
  長屯閘夫一名工食銀十兩八錢每季銀二兩七錢
  庫夫四名工食銀二十四兩每季銀六兩
  斗級四名工食銀二十四兩每季銀六兩
  鋪司二十名工食銀一百二十兩奉文裁減銀七十二兩
  實發銀四十八兩每季銀十二兩
  禁卒八名工食銀四十八兩每季銀十二兩
  主簿門子一名工食銀六兩每季銀一兩五錢皂隸四名
  工食銀二十四兩每季銀六兩馬夫一名工食銀六兩每
  季銀一兩五錢
  典史門子一名工食銀六兩每季一兩五錢皂隸四名工
  食銀二十四兩每季六兩馬夫一名工食銀六兩每季銀
  一兩五錢
  巡檢皂隸二名工食銀十二兩每季三兩弓兵十名工食
  銀六十兩每季十五兩遇閏增銀五兩
  正副儒學齋夫三名工食銀三十六兩每季九兩膳夫二名
  工食銀十三兩三錢三分三釐每季三兩三錢三分三釐
  門斗二名工食銀十四兩四錢每季三兩六錢
  貢生花紅旗匾銀二兩三錢二釐遇出貢之年請領
  㑹試謄錄書手銀一兩五錢㑹試之年請領
  主簿房舍銀十六兩每季四兩
  岱船千總房舍銀十六兩每季銀四兩
  文廟修理銀十兩春季領
  龍亭修理五錢此款不扣平
  先農壇農夫二名工食銀十二兩每季三兩遇閏加銀一
  兩
  以上各款每兩扣平六分解司以下各款均不扣平
  文廟崇聖名宦鄉賢春秋二祭銀四十兩每祭二十兩
  文昌宮春秋二祭銀二十六兩六錢六分六釐每祭十三
  兩三錢三分三釐
  關帝廟祭銀四十兩春秋領銀各十五兩五月十三日祭
  銀十兩
  社稷山川風雲雷雨城隍諸神春秋祭銀三十兩每祭銀
  十五兩
  三小祭無祠鬼神銀十兩淸明七月十五日十月初一日
  每祭銀三兩三錢三分三釐
  朔望行香紙燭銀一兩每季銀二錢五分
  廪生二十名月糧銀六十四兩每季銀十六兩遇閏月增
  銀五兩三錢三分三釐
  孤貧八名口糧銀二十八兩八錢每季銀七兩二錢閏月
  銀二兩四錢
  孤貧冬衣布花銀二兩二錢二分七釐
  鄉飲酒銀十兩此款解司庫
  時憲書銀三兩解本府
  主簿養廉銀三十三兩一錢一分四釐
  典史養廉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
  本縣養廉銀八百兩以上三款赴司請領
  㑹試舉人三兩三錢三分三釐
  舉人牌坊銀二十六兩六錢六分七釐
  進士牌坊銀三十三兩三錢三分三釐
  武舉花紅旗匾銀一兩六錢六分七釐
  武進士花紅旗匾銀三兩三錢三分三釐
  武舉鷹揚宴銀一兩
  以上六款共銀六十九兩三錢三分三釐例解司庫遇
  大比之年按名請領
  以上俸工役食等銀一千八百九兩零一分三釐有閏
  之年加增銀十三兩七錢三分三釐
  驛遞項下發欵
  本縣驛名奉新驛水驛水夫八十五名夫頭十名探聽夫
  二名買辦送牌夫二名每年添僱夫七百餘名有閏每年
  支銀二千九兩七分七釐無閏每年支銀一千八百九十
  三兩八錢二分
  本驛遞馬十五匹馬夫七名半遞送公文馬夫二名並雜
  支等項有閏每年支銀四百二十一兩二錢無閏每年支
  銀三百八十八兩八錢
  驛站項下共存留銀二千二百八十二兩六錢二分有
  閏之年增銀一百四十七兩六錢五分七釐查驛站留
  支銀例不扣平
  附記同治九年
  制軍每歲春初秋後駐節天津驛差倍繁詳請添設馬匹
  於十二月初三日奉
  制軍批准添驛馬三十匹應需工料准照本驛遞馬章程
  按季核實造報赴司請領此原不在額設之數未可援爲
  永例也

知识出处

重輯靜海縣志[同治]

《重輯靜海縣志[同治]》

同治十二年修成,命名为《重辑静海县志》。由时任知县郑士蕙主持增修,主讲静海瀛海书院的举人郭光庭校正,附生牛邦俊、监生张照青同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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