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警察三日刊》 期刊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12512 |
颗粒名称: | 佈告原文 |
分类号: | F822.2 |
页数: | 1 |
页码: | 二 |
摘要: | 本文是天津特别市公署布告津字第七五号。 为布告事,案奉 行政委员会,秘字第四三五号令开,查处理旧通货一案,关于私运南方地名华北地名之中交纸币,及满纸币,前经财政部拟定四项办法,以训字第二二三号通令各省市,及军政机关一体办理在案,现在旧通货,已于本年三月十一日起,禁止流通,所有前次令体之四项办法,第一,第二,第四等三条,应即废止,除分行外,合行令仰遵照布告周知此令,等因,奉此 除分令外,合行通告商民人等,一体周知,为要。 |
关键词: | 经济政策 货币流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