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教練所學生應守規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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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警察三日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1831
颗粒名称: 本局教練所學生應守規則
分类号: G455
页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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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八十一条,操教官入操场时,由值日生入操场时,由值日生发「立正」口令,各学生立正致敬并行第八条之报告。第八十二条,须遵队长谕令,不为稍有违犯。第八十三条,学生在操场,违犯规则,及不加意操练者,应令改正,如违抗不改,由队长队附加以管理。第八十四条,学生在操场休息时,原可随便运动温习操法,维不得任意喧哗,练习口令务出以郑重,不得狂声乱叫。第八十五条,学生在操场时,宜耳口灵通,以防宜改易口令。
关键词: 教练所 学生 学生守则

内容

操教官;值日生;学生;运动;口令

知识出处

警察三日刊

《警察三日刊》

出版者:天津特别市公署警察局总务股编辑室

出版地:1938年

《警察三日刊》由天津特别市公署警察局总务股编辑室出版发行,主要以警察的行政工作为主要内容,涉及警署相关政务规定、警民关系、社会治安、警民时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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