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警察三日刊》 期刊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11773 |
颗粒名称: | 津市人民團體組織暫行辦法 |
并列题名: | 天津特別市公署布告津字第二五號 |
其他题名: | 正式公佈施行 |
分类号: | C912.22 |
页数: | 1 |
页码: | 一 |
摘要: | 天津特别市公署布告,津字第二五号,为布告事,查民国二十三年之天津市人民团体组织单行办法,现已多不适用,兹修正为天津特别市人民团体组织暂行办法,业经本署第三十五次市政会议通过,于民国二十七年十二月呈请,行政委员会备案在案,兹奉,行政委员会一月十三日秘字四一零号指令准予先行试办等因,奉此,除遵照并通行外,合亟布告周知,仰商民人等一体遵照毋违,此布。 |
关键词: | 社会群体 人民团体 组织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