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署辦事細則(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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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警察三日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1161
颗粒名称: 市公署辦事細則(續)
分类号: D693.62
页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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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该文章介绍了天津市公署办事细则。本期接续上期继续介绍。第二十一条、秘书室掌理事项如左:一、关于撰拟审定机要文件及章则事项。二、关于复核各科文稿及保管全室科文书事项。三、关于计划、研究及改进社会行政事项。四、关于调查各种社会事业,及编纂统计事项。五、不属于其他各科所管事项。第二十条,第一科设正俗、公益、救济三股。
关键词: 国家行政 地方行政 办事细则

内容

机要文件;文书;社会行政;社会事业;编纂

知识出处

警察三日刊

《警察三日刊》

出版者:天津特别市公署警察局总务股编辑室

出版地:1938年

《警察三日刊》由天津特别市公署警察局总务股编辑室出版发行,主要以警察的行政工作为主要内容,涉及警署相关政务规定、警民关系、社会治安、警民时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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