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警察三日刊》 期刊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10934 |
颗粒名称: | 員警請領旅行証明書嗣後毋庸具保 |
并列题名: | 訓令特字第二四八六號 |
其他题名: | 惟須由各該長官證明藉免强迫商號代作保 |
分类号: | D630 |
页数: | 1 |
页码: | 一 |
摘要: | 这是一篇警署训令。训令:令区警察署。为令遵事,兹据特务科科长蓝振德转笺呈,为笺呈事,据第四区警察署一等署员来局申请发给赴大连旅行证明书以便探亲二纸等情到局,当经命令填写备查表及觅具铺保二家去后,旋据谈称,署员到差未久,津方实无熟悉铺家,又未便迫令辖境铺户作保,请予通融到局。当经呈准科长,嘱令转请该第四区警察署长盖章证明,以示通融等因。查外区署官警请该管商店代作保证,各商店人民以其系本管官警,迫于情面,未便拒绝,然暗中实不免啧有烦言。 |
关键词: | 人事管理 行政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