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警察三日刊》 期刊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10814 |
颗粒名称: | 李局五,八兩署長李耀光柯昌汾對調 |
并列题名: | 訓令總字第二三六八號 |
其他题名: | 下一日分別交接就職偵緝分隊長亦稍有更動 |
分类号: | D693.63 |
页数: | 1 |
页码: | 一 |
摘要: | 令全属,为令遵事,案奉。天津特别市公署市字第二三三八号训令内开,为令遵事,该局第五区警察署署长李耀光,着与第八区警察署署长柯昌汾对调,又侦缉队第四分队长刘善亭,着与第五分队长李梦侨对调,所有各该署队本管部署,均不准调用,合亟令仰遵照办理具报,此令,等因,奉此,除呈复并分令外,合行令仰一体知照,此令。第五,八两区署长李耀光,柯昌汾,自奉本局对训命令后,顷已定于下月(十月)一日分开交接就职云。 |
关键词: | 民国时期 国家行政 人事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