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警察三日刊》 期刊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09861 |
颗粒名称: | 中央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成立 |
并列题名: | 通令總字一六三三號 |
其他题名: | 委員長董康就職 |
分类号: | D693.61 |
页数: | 1 |
页码: | 一 |
摘要: | 令全属,不另行文,为通令事,案奉。市公署市字第一七二三号调令内开,为训令事案准,临时政府中央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第一号公函内开,案奉,临时政府令字第二一七号令开,特任董康兼中央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此令,并由行政委员会颁到大小印信两颗等因,奉此,运于七月十二日成立,康即于是日就职,启用印信,以绒线胡同第二百三十号门牌为牧文处,除呈报并分行外,即希查照,并转饬所属一体知照。 |
关键词: | 民国时期 国家行政 公务员惩戒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