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警察三日刊》 期刊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09725 |
颗粒名称: | 教練所改善教育制度慎重人選 |
并列题名: | 訓字第一五一四五號 |
其他题名: | 李堯風竟化名求差介紹保證人受申斥 |
分类号: | D631 |
页数: | 1 |
页码: | 一 |
摘要: | 该训令通告了教练所改善教育制度的情况,文章指出,案查关于本局改组教练所更调人员一案,前经通令在卷,兹据新人员辅具介绍申请书到局,经详加考核,查徐作梅一员,前于上年事变初定之后,会充本局特三分局督查主任,旋因案降充第六分局局员,不遵令到差,未便再予任用。李维唐一员,查即李尧峰之化名,原充第六分局二所三等巡官。 |
关键词: | 公安工作 教育制度 人员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