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警察三日刊》 期刊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09510 |
颗粒名称: | 津地方法院改組 |
并列题名: | 訓令總字第一九三一號 |
其他题名: | 馬象離署院長孫潤棣署首席 |
分类号: | D630.3 |
页数: | 1 |
页码: | 一 |
摘要: | 训令:令全属,不另行文。为令知事,河北天津地方法院本年七月一日第一五八四号令内开,径启者,案举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法部第二四四号令开,派马象离署河北天津地方法院院长此令。又奉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法部第二四三号令开,派孙润棣署河北天津地方法院首席检查官,此令,各等因。奉此,本院长首席遵于本月一日,分别接印视事,除呈报及分别函令并布告外,相应函请贵局查照为荷等因,准此,合行通令,仰即一体知照,此令。 |
关键词: | 人事管理 干部调整 机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