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警察三日刊》 期刊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08934 |
颗粒名称: | 津市汚物掃除暫行規則 |
分类号: | D693.94 |
页数: | 1 |
页码: | 第三版 |
摘要: | 本规则所称污物,包括尘土、积水。各户尘土应依本市卫生组合规则所定,自设筐箱收纳。凡在户外贩卖,应处理的物品,可就地产生污物者、制造人、或贩卖人,须自备适宜器具收纳。公共厕所由卫生局设立,或由卫生局指示承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有警察局查明办理外,应由卫生局稽查员警,随时查出,转送警察局依法罚办,各区卫生组合,亦得随时查出送究。包括倾倒抛弃污物于道路者、在公共厕所或尿池之外,大便或小便者、将粪便、积水、建筑物废料或燃烧物倒入尘土箱筐内者等等。 |
关键词: | 卫生管理 大扫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