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縣登記之醫士不准在市界行醫奉令查禁飭屬遵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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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警察三日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30008907
颗粒名称: 津縣登記之醫士不准在市界行醫奉令查禁飭屬遵照
并列题名: 訓令保字第七七三號
分类号: D693.94
页数: 1
页码: 第一版
摘要: 本文主要强调了要严管医生,在津县登记的医生不能在市界行医。以天津县公署设于市内,诚恐市民对于市县辖境未能明辨,难免不以为既领执照,亦可在本市执行业务,当修条告知,凡未经本公署发给开业执照者,一概不准在本市境内执行医生资格,如有不遵守者,必当处罚,决不宽待。函请河北省公署转饬天津县公署知照各在案。该县又举行第三批医师登记,并于上月三十日发给执照。遇有在该管界内开始悬牌执行业务之中西医士,即由该管长警详细调查,有无本市卫生主管机构发给之开业执照。
关键词: 医生管理 行医执照

内容

天津县公署;执照;资格;登记;中西医士

知识出处

警察三日刊

《警察三日刊》

出版者:天津特别市公署警察局总务股编辑室

出版地:1938年

《警察三日刊》由天津特别市公署警察局总务股编辑室出版发行,主要以警察的行政工作为主要内容,涉及警署相关政务规定、警民关系、社会治安、警民时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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