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快乐家庭》 期刊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00756 |
颗粒名称: | 婚禮之謬誤 |
其他题名: | 文定第一,籌備第二,儀仗第三,服制第四,婚禮第五,不祥第六 |
分类号: | D693.9 |
页数: | 8 |
页码: | 二九 |
摘要: | 本文通过六个方面讲述婚礼的具体事宜。文定第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便是文定的基础。筹备第二。就瞽通人家而论。每一次结婚之费用。至少亦在三四百元之间。仪仗第三。高照灯与后面的串灯就是上古抢亲的遗迹。抢亲总在夜裹。所以婚字从昏。既在夜里。这火把灯笼是免不掉的。独怪现在青天白日。亦弄些灯抬着走。你道好笑不好笑。服制第四。在前清时代。新耶同新妇的礼服。一边是顶翎袍挂。一边是凤冠霞披。凤冠霞披是明朝的服制。顶领袍挂是清朝的服制。婚礼第五。行礼的时节。门外用一柄大伞。合一柄大扇。密密掩着。形容出一种鬼祟的神气来。结婚这正样大光明的事。亦何必遮遮掩掩。不祥第六。嫁娶本是一件喜事。不过无意之中。却出了许多不祥的举动。同时一般极讲忌讳的太太们。却不以为薏。还津津的这个那个的乱忌讳。 |
关键词: | 社会生活 结婚 婚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