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淺說(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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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教育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19749
颗粒名称: 自治淺說(續)
并列题名: 市府訓令第一一四二號附發
分类号: D523.5
页数: 11
摘要: 第二自治团体应办的事务自治团体应办事务有五(一)地方自治是以人民为主体所以筹办地方自治则人民的本身应当先受检阅清查户口便是检阅人民的惟一方法凡一地方的户口不清则一地方的公共意志及团体人格便无从表现而且人民本身的实际生活既不明了则无论何种自治工作也都不易着手进行中国人口号称四百兆这个数目是前清乾隆时代调查所得的。
关键词: 地方自治 地方行政

内容

自治团体;事务;地方自治;户口;工作

知识出处

教育公报

《教育公报》

出版者:天津特别市教育局公报处

出版地:1929年4月

《天津特别市教育局教育公报》1929年4月创刊于天津,后由《天津市教育局教育公报》继承,1930年10月出版地38期,停刊于1935年10月第157期;1936年9月出版复刊号第1期,停刊于1937年7月第21期。由天津特别市教育局公报处编辑并发行,后由天津市教育局公报处编辑并发行。其他刊名、封面题名《教育公报》。半月刊。政府行政类刊物。主要栏目有训令、公牍、指令、记录、法规。该刊刊载天津市政府任命状,发布该局委任令,刊登教育部及该剧训令、指令,公布法规、公牍,报道教育消息、党务纪要、学术纪要,纪录该局局务会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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