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飭各省市教育廳局所核轉表冊應先嚴加審覈無誤然後送部仰知照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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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教育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17160
颗粒名称: 令飭各省市教育廳局所核轉表冊應先嚴加審覈無誤然後送部仰知照令
并列题名: 教育部訓令第四七五號
分类号: G521.9
页数: 1
摘要: 令天津特别市教育局查各省教育厅各特别市教育局所核转各级学校立案或备案各表册应由各该厅局先行详加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始可呈转到部近查是项表册关于学生入学资格及教职员之经历等类多不合其他不符定章之处亦复不少各该厅局未经审核周详据行送部遇有指驳由部退回原厅局转饬改正。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教育系统 教育局

内容

教育局;学校立案;学生;入学资格;教职员

知识出处

教育公报

《教育公报》

出版者:天津特别市教育局公报处

出版地:1929年4月

《天津特别市教育局教育公报》1929年4月创刊于天津,后由《天津市教育局教育公报》继承,1930年10月出版地38期,停刊于1935年10月第157期;1936年9月出版复刊号第1期,停刊于1937年7月第21期。由天津特别市教育局公报处编辑并发行,后由天津市教育局公报处编辑并发行。其他刊名、封面题名《教育公报》。半月刊。政府行政类刊物。主要栏目有训令、公牍、指令、记录、法规。该刊刊载天津市政府任命状,发布该局委任令,刊登教育部及该剧训令、指令,公布法规、公牍,报道教育消息、党务纪要、学术纪要,纪录该局局务会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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