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教育公报》 期刊 |
唯一号: | 020020020220016908 |
颗粒名称: | 奉教育部轉奉院令各省縣市有關史料各檔案應加意保存令 |
并列题名: | 本局訓令第二七一號 |
分类号: | G474 |
页数: | 2 |
摘要: | 令市屬各教育機關(不再行文)案奉教育部第二九四号训令内开案奉行政院训令第九八九号内开为令行事前据该部呈称案据国立北平研究院函以各省县市旧存档案关系史学材料綦重若不特加保存深恐年远销亡请予呈请钧院转呈国民政府明令各省县市各机关将旧有档案妥为保存或交学术机关保存整理不得任意销毁等因到部查各省县市档案关系典章文物甚钜举凡足为史学之材料者均应编成目录 |
关键词: | 教育事业 学校管理 总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