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該大學自十九年度起不得再招預科學生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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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教育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16866
颗粒名称: 致該大學自十九年度起不得再招預科學生函
并列题名: 函第一九四號
分类号: G640
页数: 1
摘要: 迳启者案奉教育部二二二号训令内开查大学设置预科原为一时权宜之计而办理未善之大学往往大学其名实际预科学生转占多数流弊不可胜言按照大学组织法大学亦无准设预科之规定所有国立省立私立立各大学自十九年度起一律不得再招预科生各校有预科应办至在校预科学生修业期满为止如事实上确有困难暂准由各大学酌量地方情形另办附属高级中学遇有旧制中学毕业拟考升学之学生即由各该附属高中考取入校按其程度编入相当年级以资救济。
关键词: 教育 高等教育 教育招生

内容

教育部;大学;组织法;私立;考取入校

知识出处

教育公报

《教育公报》

出版者:天津特别市教育局公报处

出版地:1929年4月

《天津特别市教育局教育公报》1929年4月创刊于天津,后由《天津市教育局教育公报》继承,1930年10月出版地38期,停刊于1935年10月第157期;1936年9月出版复刊号第1期,停刊于1937年7月第21期。由天津特别市教育局公报处编辑并发行,后由天津市教育局公报处编辑并发行。其他刊名、封面题名《教育公报》。半月刊。政府行政类刊物。主要栏目有训令、公牍、指令、记录、法规。该刊刊载天津市政府任命状,发布该局委任令,刊登教育部及该剧训令、指令,公布法规、公牍,报道教育消息、党务纪要、学术纪要,纪录该局局务会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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