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教育公报》 期刊 |
唯一号: | 020020020220016431 |
颗粒名称: | 准市整委會訓練部函請轉令各校聘請黨義敎師須以會受檢定為準仰知照令 |
并列题名: | 本局訓令第六五號 |
分类号: | G451.1 |
页数: | 2 |
摘要: | 令私市立各中小學校案准天津特别市党务整理委员会训练部函开迳啓者案查各校党义教师及训育主任必须经过检定方准担任各节早经中央明令规定通饬各省市遵照办理在案惟查本市各校所聘党义教师或训育主任其业经检定适合资格者固多而未受检定滥竽充数者亦复不少因此关于本市党义教育自难収一致进行之效规之中央明令按诸党义实施均有未合兹特函达贵局祈即转令各校于下学期开始聘请党义教师或训育主任时必须以会受检定者为标准其已聘任而倚未受检定者亦祈令其即行辞退以符定章 |
关键词: | 学校管理 职工管理 教师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