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請擔任教育法令講師請查照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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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教育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16221
颗粒名称: 聘請擔任教育法令講師請查照函
并列题名: 函第七四八號
分类号: G451.1
页数: 2
摘要: 迳启者本市第三期中小学教师党义讲习班业经开学上课兹聘请先生为教育法令一科讲师希即允任为荷此致刘法曾先生附呈课程表一份中华民国十八年十二月六日。
关键词: 教育 教师 教师评定与任用

内容

第三期;中小学;教师;党义讲习班;聘请

知识出处

教育公报

《教育公报》

出版者:天津特别市教育局公报处

出版地:1929年4月

《天津特别市教育局教育公报》1929年4月创刊于天津,后由《天津市教育局教育公报》继承,1930年10月出版地38期,停刊于1935年10月第157期;1936年9月出版复刊号第1期,停刊于1937年7月第21期。由天津特别市教育局公报处编辑并发行,后由天津市教育局公报处编辑并发行。其他刊名、封面题名《教育公报》。半月刊。政府行政类刊物。主要栏目有训令、公牍、指令、记录、法规。该刊刊载天津市政府任命状,发布该局委任令,刊登教育部及该剧训令、指令,公布法规、公牍,报道教育消息、党务纪要、学术纪要,纪录该局局务会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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