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教育公报》 期刊 |
唯一号: | 020020020220016060 |
颗粒名称: | 據市立第一職業補習學校呈請接管校産仰該校核議具覆以憑核辦令 |
并列题名: | 本局訓令第六六九號 |
分类号: | G72 |
页数: | 2 |
摘要: | 令市立第十一小学校为令知事案据市立第一职业补习学校呈称案奉钧局第六一二号训令内开职校遵照局院议定办法办理移交事宜并派刘燕东监交应将移交情形切实呈覆以凭备案再移交以后所有该校自置器具及各项账簿应即设法移出并责成该校长石承洛切实负责另觅相当校舍继续招生务使学校不致久停实所切望等因奉此职校遵即清理一切造具清摺函送该院定日移交遂于本月二十九日上午十时由该院派冯熙纯君眼同钧局刘监交员交接清楚并由冯接收员当面给予接收清楚手续。 |
关键词: | 教育 职业教育 补习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