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呈民宅並不妨害敎育及改正用表應准學校立案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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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教育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15120
颗粒名称: 據呈民宅並不妨害敎育及改正用表應准學校立案令
并列题名: 第二七〇五號
分类号: G620
页数: 2
摘要: 令私立育民初级小学校校董会呈一件呈改正用表及院内住宅并不妨害教学请复查由呈悉查所呈各节既系属实应准学校立案嗣后仍须随时改善以图进步仰该校董会查照此令中华民国十八年十月二十五日天津特别市教育局印局长邓庆澜。
关键词: 教育 小学教育 学校建筑

内容

私立;小学校;校董会;院内住宅;教育局

知识出处

教育公报

《教育公报》

出版者:天津特别市教育局公报处

出版地:1929年4月

《天津特别市教育局教育公报》1929年4月创刊于天津,后由《天津市教育局教育公报》继承,1930年10月出版地38期,停刊于1935年10月第157期;1936年9月出版复刊号第1期,停刊于1937年7月第21期。由天津特别市教育局公报处编辑并发行,后由天津市教育局公报处编辑并发行。其他刊名、封面题名《教育公报》。半月刊。政府行政类刊物。主要栏目有训令、公牍、指令、记录、法规。该刊刊载天津市政府任命状,发布该局委任令,刊登教育部及该剧训令、指令,公布法规、公牍,报道教育消息、党务纪要、学术纪要,纪录该局局务会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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