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令令各辦公處每月預算書須於前一月二十五日以前呈局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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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教育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14760
颗粒名称: 訓令令各辦公處每月預算書須於前一月二十五日以前呈局令
并列题名: 本局訓令第三二號
分类号: G467.2
页数: 2
摘要: 令平民妇女工人商人补习学校办公处为令遵事查预算之作用系预计下月支出之金额呈请主管机关核准以便届时请领故每月预算书必须于前月造送方切实用现查各办公处及所属各补习学校预算往往延至本月月终造送殊失预算之效用嗣后各处校每月预算书应于前一月二十五日以前呈局审核至各校增加班数先呈经本局核准后方能将增班经费列入预算以昭郑重除分行外合行令仰该处遵照切切此令。
关键词: 教育 教育投入 教育预算

内容

平民;妇女;工人;商人;补习学校

知识出处

教育公报

《教育公报》

出版者:天津特别市教育局公报处

出版地:1929年4月

《天津特别市教育局教育公报》1929年4月创刊于天津,后由《天津市教育局教育公报》继承,1930年10月出版地38期,停刊于1935年10月第157期;1936年9月出版复刊号第1期,停刊于1937年7月第21期。由天津特别市教育局公报处编辑并发行,后由天津市教育局公报处编辑并发行。其他刊名、封面题名《教育公报》。半月刊。政府行政类刊物。主要栏目有训令、公牍、指令、记录、法规。该刊刊载天津市政府任命状,发布该局委任令,刊登教育部及该剧训令、指令,公布法规、公牍,报道教育消息、党务纪要、学术纪要,纪录该局局务会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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