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令黨員犯罪由通常司法機關受理司法院指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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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律彙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05120
颗粒名称: 指令黨員犯罪由通常司法機關受理司法院指令
并列题名: 指字第一五零號
分类号: D693.62
页数: 2
摘要: 令署湖南高等法院院长徐声金:呈据道县县长电请示党员犯罪应由何种机关受理转呈鉴核由。呈悉党员犯罪曾受党纪处分者当然不能视为已受司法审判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零二此常会决议案(载增订国民政府司法例规第四一页)关于司法处与党纪处分亦分别规定甚明。
关键词: 行政命令 民国法治 刑事犯罪

内容

湖南高等法院;党员;机关;党纪处分;审判

知识出处

法律彙刊

《法律彙刊》

出版者:天津河北法学社

出版地:1932年4月1日

自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起出版发行的法律半月刊,每月一日、十五日各出版一期,刊载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律师经验、最高法判例等法律相关内容。天津河北法学社出版,河北广告社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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