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令判决漏未减刑之救濟司法院指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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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律彙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05115
颗粒名称: 指令判决漏未减刑之救濟司法院指令
并列题名: 指字第一六〇號
分类号: D693.62
页数: 2
摘要: 令山东高等法院院长吴贞缵:呈据青岛地方法院电请示大赦后判决案件漏未减刑已经确定如何救济转呈鉴核由。呈悉查大赦条例第七条所称已经判决确定者当然专指在该条例公布前已经判决确定者而言其在公布后判决之案件如应减刑而漏未减刑显系判决违法。
关键词: 行政命令 民国法治 法律救济

内容

山东高等法院;青岛地方法院;大赦;减刑;条例

知识出处

法律彙刊

《法律彙刊》

出版者:天津河北法学社

出版地:1932年4月1日

自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起出版发行的法律半月刊,每月一日、十五日各出版一期,刊载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律师经验、最高法判例等法律相关内容。天津河北法学社出版,河北广告社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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