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刑法及刑事訴訟法各疑義司法院訓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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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律彙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05069
颗粒名称: 解釋刑法及刑事訴訟法各疑義司法院訓令
并列题名: 院字第七七四號
其他题名: 二十一年六月十日補
分类号: D920.5
页数: 2
摘要: 令署福建高等法院院长魏大同为令知事该法院上年第四零三号公函致最高法院为建瓯地方法院候补推事胡景清转请解释刑法及刑事诉讼法各疑义一案。业经本院统一解释法令会议议决“(一)前之行为与后之行为其意思果为连续系属同一案件。在侦查终结前已经自诉。”
关键词: 司法解释 正式解释 刑法分析

内容

福建高等法院;公函;最高法院;刑法;刑事诉讼法

知识出处

法律彙刊

《法律彙刊》

出版者:天津河北法学社

出版地:1932年4月1日

自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起出版发行的法律半月刊,每月一日、十五日各出版一期,刊载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律师经验、最高法判例等法律相关内容。天津河北法学社出版,河北广告社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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